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现对近期拟转化部分科技成果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5年2月13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(15天),期间对拟转化科技成果有异议的,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融合发展处(办公楼B座411室,联系电话:8239168)反映。
融合发展处
2025年2月13日
拟转化成果相关信息如下:
成果名称:新型药用微晶纤维素绿色、高效制备关键技术
成果完成人(团队):大分子药物与规模化制备全国重点实验室
成果转化人:冀芦沙
专利号:ZL202120200185.6、ZL202120197889.2、ZL202120200240.1
成果转化方式: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
成果受让方:山东聊城阿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交易价格确定方式:协议定价
交易价格(元):200 0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