融合发展处转发山东省科学技术厅《关于转发〈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“揭榜挂帅”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〉的通知》

关于转发《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“揭榜挂帅”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》的通知

   

各市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
  为深入落实黄河国家战略,扎实推进黄河流域协同科技创新,现将《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“揭榜挂帅”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照受理时限,积极组织项目揭榜工作,推动我省高校院所、科技型企业通过“揭榜挂帅”形式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项目研发,合力解决流域内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。

  联系人:杨静  0531-51751139

   

  附件: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“揭榜挂帅”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

   

《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“揭榜挂帅”科技项目榜单的通知》

   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揭榜挂帅”的重要指示,按照自治区党委《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》中关于探索实施“揭榜挂帅”的要求,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科技厅聚焦自治区“八大产业集群”等重大战略部署,面向社会征集了2022年度“揭榜挂帅”科技项目需求,择优形成2022年度“揭榜挂帅”科技项目榜单,现将榜单揭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。 

  一、榜单内容

  本批榜单包括“大平面薄层混凝土机械化施工成套设备及工法”“基于络合吸附法联合精馏提纯技术去除多晶硅中痕量杂质的研究”“用于锂电池的超纯高结构导电剂生产研发”“农田残膜高质高效机械化回收技术研发与装备应用”“同位素标记法探索罗布泊矿区卤水流场研究”等17个方面(详见附件1)。通过公开征集揭榜方,解决上述制约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。

  二、揭榜要求

  1.揭榜方应为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全国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等独立法人实体或独立法人联合体。鼓励产学研合作,组团揭榜攻关。

  2.揭榜方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,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,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。

  3.揭榜方具备满足项目实施相应水平和规模的科研队伍,在揭榜的项目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,掌握项目领域相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。

  4.揭榜方提出的技术方案可行性高、经济性好,能协助发榜方完成技术成果应用实施,帮带培养一批新疆本土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。

  5.发榜单位或其母公司、子公司以及其它股权关联体等关联方不得揭榜。

  6.符合榜单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  三、揭榜流程

  1.对接榜单。有意向揭榜的单位在榜单发布之日起,可与发榜方项目专员(见附件1)对接了解榜单细节内容,结合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进行揭榜。

  2.书面申报。意向揭榜单位按要求填写“揭榜挂帅”项目申报书(附件2),提交相关附件材料。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3纸骑马装订,一式五份,签字盖章须齐全。

  3.材料提交。揭榜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至3月2日,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(光盘)交至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,地址: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28号,邮编:830011,收件人:田竞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

  陈龙忠  0991-3836149

  高新技术处

  魏迪雅  0991-3836818

  农村科技处

  吴林蔚  0991-3828086

  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

  杨晓平  0991-3813713

  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

  田  竞  0991-3837681

   

  附件1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“揭榜挂帅”科技项目榜单

   

  附件2:《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》

   

    自治区科技厅

    2023年1月29日